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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门诊委托代配药管理的通知》
共有2条公众意见,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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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558872aea568
时间: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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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91岁。有6种慢性病。不能外出,平时由女儿代配药。
现在怎么办?建议:
1.1年办1次手续。
2.医生送药上门。
登记号:33296e4eb86b
时间:201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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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我已91岁。有6种慢性病。不能外出,平时由女儿代配药。
现在怎么办?建议:
1.1年办1次手续。
2.医生送药上门。
上海有很多老人的子女在国外居住,经常要赴国外探亲,时间为半年到一年,需要携带半年到一年的药物到国外,由于一次只能开少量的药,一般在国外期间委托朋友在国内代配药,邮寄或请人带到国外,以确保慢性病的治疗。这种老人在上海比例较大,希望“代配药的规定”中考虑这部分老人的正常需求,给于被委托人半年到一年的代配资格。
另外,能否在这类老人离开上海赴国外时,允许他们对需要的慢性病药多开半年到一年的药量,直接自己带到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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