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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海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草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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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21日。
二、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岗下岗职工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者。
三、活动内容
(一)提供一次用工指导服务。各区要联合开展用工指导服务,走进产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充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和政策落实、用工需求、招聘难点等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对完善政策、强化服务的意见建议。要针对民营企业特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处理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企业知法守法。
(二)组织一次惠企政策宣讲。各区要全面梳理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特别是“降、返、补”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形成惠企政策清单。要通过集中宣讲或走访企业等形式,向企业全面解读政策内容、申办流程和补贴标准,并帮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三)举办一次系列招聘活动。各区要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开展招聘活动。要深入产业园区,利用产业集聚优势,开展行业性招聘活动。要根据企业招用工需求,开展急需紧缺工种的专场招聘。要针对高校毕业生特点,开展行业性、专业性的校园招聘。要针对去产能企业职工、转岗下岗职工,开展专项招聘。要针对建档立卡农民,开展送岗位入村入户活动,将政策、服务、岗位、培训送到户、送到人。要会同云南、遵义等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有关部门共同行动,加强资源共享,通过多种形式向当地建档立卡户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
(四)开展一次集中典型宣传。各区要对在促进就业方面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示范效应、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数量较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民营企业和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并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优秀员工,加强宣传报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民营企业促就业、稳就业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劳动者在民营企业工作岗位上奋发进取,开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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