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海外人才综合发展环境的要求,我们对2012年首次制定并实施的相关政策进行了修改,此次主要是根据当前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对相关表述作了进一步完善,继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做到工作不断不乱,保障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外籍子女及港澳台子女在沪享受相关待遇。前期,我们已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将《关于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月24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