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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人应当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投诉文书。因此,请投诉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至本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下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窗口进行投诉。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可在首页电子地图栏目下查询或致电12333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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