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于1993年7月13日发布由市政府颁布,已实施20多年,主要制度措施与《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不一致,已不适应当前对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总体要求。根据法治统一的原则,建议及时废止。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现将《关于废止<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的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至3月12日。 意见征集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