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15〕48号)即将到期。根据本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文件进行了调整,起草了《关于做好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11月19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