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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上海金融监管局 上海证监局 市委金融办 市数据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草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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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上海金融监管局 上海证监局 市委金融办 市数据局
关于贯彻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区金融相关部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中心,相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促进本市个人养老金制度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70号)和《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实施的经验做法,现将本市贯彻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工作
        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的重要意义。
        二、积极主动持续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
        (一)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个人养老金政策要点,明确专人负责个人养老金相关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联合金融机构广泛宣传,精准推送。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做好待遇申领资格审核的同时,充分发挥贴近单位和群众的优势,结合业务经办大力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积极组织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街道“五进”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个人养老金政策的知晓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养老规划意识。组建专业宣讲团队,鼓励相关金融机构选派个人养老金业务骨干参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上海金融监管局指导行业公(学)会推进宣讲团队的培训工作,规范宣讲内容,确保政策宣传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和准确性。
        (二)强化金融产品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充分发挥本市金融资源富集优势,鼓励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政策和产品宣传。线下可通过金融机构网点以及金融产品营销人员积极对群众介绍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宣传等形式加强宣传;线上通过官方网站、APP、媒体访谈等形式持续宣传介绍。根据不同人群的风险偏好,有针对性的加强风险提示,引导群众审慎投资。
        (三)合力营造参保扩面良好氛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按照自愿原则积极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各单位要为相关部门开展个人养老金宣传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的触达范围。
        三、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优化产品供给。鼓励本市金融机构根据个人养老金制度特点,研究开发符合人民群众养老需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增值的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
        (二)提升缴存质效。鼓励金融机构在持续扩大个人养老金覆盖范围的同时,通过优化服务和加强宣传,提升个人养老金的缴存率、缴存额和投资额。
        (三)完善风险防控。各金融机构要压实养老金融投资者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在向参加人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要严格规范金融营销行为。不得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开户等操作。杜绝只谈收益不谈风险,选择性告知等情况,确保参加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按照规定强化风险提示和投诉管理。
        四、打造一站式服务专区
坚持数字赋能,不断完善“随申办市民云”APP个人养老金专区建设,打造集聚个人养老金制度介绍、政策解读、开户、查询、缴存、申领等多项服务的一站式平台。研究建设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信息集成展示功能,为参加人提供便利;鼓励更多具有个人养老金业务办理资质的金融机构入驻专区,提供网上便民服务。
        五、优化经办服务
        社保经办机构、本市12333咨询服务热线、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听取和稳妥处理个人养老金业务相关的咨询、反映和投诉。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六、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市委金融办、市数据局共同建立个人养老金工作协调机制,密切沟通配合,切实加强监管,促进制度规范运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金融监管部门定期召开全市个人养老金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做法,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个人养老金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本通知自2025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X月X日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数据局
2025年X月X日

 
政策问答
        一、为让广大市民更加深入了解个人养老金制度,本市各区、各相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主要从哪些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工作?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个人养老金相关工作,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联合金融机构广泛宣传,精准推送。社保经办机构充分发挥贴近单位和群众的优势,结合业务经办大力开展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组建专业宣讲团队,鼓励相关金融机构选派个人养老金业务骨干参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上海金融监管局指导行业公(学)会推进宣讲团队的培训工作,规范宣讲内容,在确保准确规范的基础上,增加宣传力量和触达范围。鼓励相关金融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政策和产品宣传,同时加强风险提示,引导群众审慎投资。

        二、为增加制度吸引力,本市在优化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和防范风险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鼓励本市金融机构根据个人养老金制度特点,研究开发符合人民群众养老需求,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增值的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二是明确要求,各金融机构在向参加人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要严格规范金融营销行为。不得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开户等操作。杜绝只谈收益不谈风险,选择性告知等情况,确保参加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按照规定强化风险提示和投诉管理。

        三、本市个人养老金一站式服务专区的建设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为方便市民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本市在“随申办市民云”APP内建设了个人养老金专区,专区集聚了个人养老金制度介绍、政策解读、开户、查询、缴存、申领等多项服务。下一步,本市将继续研究在专区内建设个人养老金投资产品信息集成展示功能,为参加人提供便利。同时,鼓励更多具有个人养老金业务办理资质的金融机构入驻专区,提供网上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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